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地点不在同一地方,
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地点不同,需按规定申请变更居住地。依据《社区矫正法》相关规定,居住地变更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批,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矫正措施无法有效执行,影响矫正效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与工作地点不一致,常见处理方式为申请居住地变更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根据实际居住地和工作地的距离、变更的便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,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申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,需申请变更。具体操作:1.在同一县(市、区)内变更,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《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》;2.不同县(市、区)变更,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需书面征求新居住地意见;3.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实后回复,现居住地根据回复作出审批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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